住院須知
護理站公佈欄有張貼病人權利及義務,以供病患及家屬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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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,本院對所有住院病患提供「預立安寧緩和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、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」、「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」、「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」及「撤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聲明書」,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,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,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,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、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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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您對本院之住院服務有任何意見反應時,護理站外牆壁有一意見箱填寫您的意見,亦可向本院申訴(申訴專線:04-22139966轉608 ,電子信箱:liuym@ts-h.com..tw)來表達您的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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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您辦好住院手續後,治療性飲食,護理人員會給予飲食衛教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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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入院後如要暫時離開病房,請通知護士,以免影響治療;欲外出離院者,請先徵得診治醫師同意,填寫請假單,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,若是健保身分住院,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(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六條)。如請假逾期未歸超過4小時或未經請假即離院外宿者,本院得視為自動出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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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為維護安全及病人權益,訂有管制時間。
探病者:(1) 探病時段:每日下午14:00-14:30。
(2) 每位住院病患每日只限兩名探病訪客。
(3) 探病者務必攜帶健保卡或身分證至五樓護理站辦理實聯制登記。
(4) 有任何感冒症狀一律禁止探病。
(5) 未遵守上列四項規定一律嚴禁探病。
陪病者:每位每床病人陪病只限一名(含家屬、親友、外籍看護、照顧服務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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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您配合維護病房安寧,勿大聲喧囂,以免影響其他病人休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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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醫院內及外10公尺範圍全面禁菸,若您或家屬有戒菸需求可洽本院家醫科門診接受戒菸協助;並且禁嚼檳榔及於指定區域內禁止使用手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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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病房安全,任何人不得在病房、浴室、洗手台上烹煮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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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您財物的安全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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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勿攜帶寵物入院,以預防傳染疾病擾亂安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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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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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期間,病房用物如床頭燈、床旁桌…等相關硬體設備,若有損壞,需負擔全額賠償費用,請於住院時珍惜病室用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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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您將病情及藥物過敏病史誠實告知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,以配合提供適當之醫療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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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您配合醫護人員進行醫療計畫,如果無法接受醫護人員安排的醫療計畫,請將原因告知醫護人員,以便安排其他醫療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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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期間請不要服用非本院提供之藥品,如果有服用,應請告知醫護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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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您的權益與健康,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,請告知護理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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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期間,請注意病患安全,65歲以上或虛弱行動不便及意識不清患者,屬跌倒高危險群,臥床時需將床欄拉起並固定安全,並且需留家屬陪伴。如須請看護看顧,護理人員可協助聯絡。